200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,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。根据2024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8号公布的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修订。)
最新办法修改如下:
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:“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,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种,这篇文章着重讲解非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,以及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,如何避免发生不合规的现象。
一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概念
又称“ICP备案”、“域名备案”或“网站备案”,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。
二、合规流程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可以是个人、个体户和企业,需要在接入商或域名服务商(比如阿里云、华为云、万网)采购域名,并且进行实名认证。
之后才可以进行域名备案操作,比如阿里云有代备案管理系统,需要填写表单,通过阿里云初审,再通过属地管局审核就可以拿到ICP备案号。
三、审核周期
一般省份都是7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通过审核,注意手机通知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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